省委省政府印发意见 普高新入职教师学历将提升至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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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郭文娟)今后,我省教师入职标准将提高,教师待遇也将提升……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的《福建日报》进行了刊载。记者了解到,《意见》从师范生培养、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教师待遇、师德师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亮点1

  严格教师准入,分区域逐步提升教师学历

  《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提出了诸多要求。

  比如,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方面,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和业务能力。分区域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以上层次,做到专科与本科并重;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亮点2

  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

  《意见》表示,将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核定办法,结合学校办学绩效实行差别化核定,对公益目标完成好、寄宿制及缺编的学校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特殊教育学校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亮点3

  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第一标准,实行“一票否决”

  在师德师风建设上,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此外,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五年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开展中小学教师境内外研修访学,壮大基础教育骨干教师和领军人才。

来源:厦门网